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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推进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

   添加时间:2020-10-16 15:06:44   浏览次数:2564  

 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河北大学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方案》(校政字〔2020〕28号)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,特通知如下:

一、全面总结“十三五”规划执行情况

各单位全面做好“十三五”总结与评估工作,系统总结“十三五”期间各项工作的成绩与经验、短板与不足,特别是具体指标完成情况,找出指标未完成原因,查找分析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,明确自身发展的态势和潜力,为谋划“十四五”提供科学依据。

1.专项规划组填报《河北大学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》(见附件1),具体指标信息附佐证材料清单;撰写“十三五”规划专项工作总结报告(见附件4)。

2.教学科研单位填报《教学科研单位“十三五”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表》(见附件2);撰写“十三五”规划总结报告(见附件4)。

3.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学技术处、社会科学处、国际合作处、研究生院、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等单位填报《“十三五”期间相关数据明细表》(见附件3)。

请各单位于11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二、启动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调研工作

1.调研时间:2020年10月-11月

2.调研形式:学校集体调研、专项组调研、教学科研单位调研同步进行。各单位调研可采取线上与实地相结合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,通过座谈会、问卷调查、电话访谈等形式灵活开展。

3.调研对象:各专项组、教学科研单位应分别进行校内、对标高校、相关行业等调研。校内调研应分别征集专家学者、青年教职工、学生等群体代表的意见。高校调研应科学确定2所以上对标院校,掌握指标数据,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及工作举措。行业调研可面向业务主管部门、相关行业企业等单位开展。

4.调研要求:各专项组、教学科研单位调研后须撰写调研报告,内容包含调研过程、调研情况概述,“十四五”期间相关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,关键指标和主要任务等(见附件5)。各单位的调研报告将汇编成册,作为我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参考。

请专项组、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调研报告报送至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三、上报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名单

各教学科研单位按工作要求成立“十四五”规划工作小组,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,选配业务骨干负责规划编制工作。请将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名单(见附件6)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。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主楼1216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guihua@hbu.edu.cn,联系人:王芳,电话:5079343。

 

 (附件见OA系统)

河北大学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