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科研单位:
为更好推进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有效实施和规划目标的实现,按照学校工作安排,现对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统计,具体材料报送要求如下:
1.请结合本单位制定的《“十四五”规划主要指标表》及签订的关键指标任务书内容,参照样表(附件1),形成《XX单位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》(简称《情况表》),并填写各指标的“现完成值”(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)和“完成情况说明”(指“十四五”结束时即到2025年12月31日前该指标相对于规划值的完成情况)。“完成情况说明”分为四种情况:已提前完成、预计可完成、预计无法完成、其他情况。对于预计无法完成和其他情况的指标,请另附文字材料详细说明无法完成的具体原因。
2.对“十四五”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总结,形成简明扼要的文字材料。
3.请于6月7日前,将《情况表》、中期总结和原因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报送至主楼1216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ghc@hbu.edu.cn。
联系人:裴前方、王力,电话:5079343。